2015年,梧州市共发生火灾106起,因火灾致死3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176万余元。相比2014年,2015年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23.81% 、50% 和80% ,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38.74%,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这是记者日前从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的信息。
“小火亡人”现象依然存在
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指出,2015年,梧州市实施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夏季消防检查等行动,切实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保持较大以上火灾“零发生”记录,全市总体火灾形势稳定。
尽管梧州市消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其中,居民住宅火灾伤亡现象凸显。2015年,有4起火灾共计造成3死1伤,这些火灾全部发生在居民住宅内,过火面积小,财产损失小,但却造成人员伤亡,“小火亡人”局面仍未得到有效改善。同时,夜间火灾多发,发生在18时至次日6时夜间时段的火灾有78起,占火灾总数的73.58%。而由电器问题引发的火灾仍居首位,共有43起,占总起数的40.56%。
今年重点整治重大性区域性隐患
谈及今年梧州市消防工作的重点,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行业部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专职消防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同时,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县两级政府都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性、区域性隐患,特别是梧州市被中央综治办、公安部联合发文警示的万秀区骑楼城区域性火灾隐患,以及长洲区两广综合批发市场重大火灾隐患,相关辖区政府和责任单位必须要切实重视起来,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联合整治,尽早销案。
另外,有关部门要推进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建设:年内,力争全市5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3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推广应用城市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开展“新型消防水幕系统”科研成果试点应用;推动家庭、小场所、小作坊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将选取部分城区进行试点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