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的消防安全形势异常严峻,虽有消防部门和社会各方面持续不断地进行排查整治,但火灾风险和发生几率仍然居高不下。统计近年来发生的火灾事故,大多是由于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所致,由此看来,传统的以人防为主的管理机制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创新消防管理模式,运用技防手段破除当前管理弊端,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效果,异常重要而迫切。
一、正视传统管理现状和不足,明确科技强消方向
长期以来,我国消防管理一直沿用以人防为主的传统管理模式,无论是作为专业监管部门的消防机构,还是社会单位,都是靠具体的“人”来推动消防工作、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人员的素质、管理能力以及工作责任心等直接影响消防管理的实际成效。由此带来了消防管理中的诸多弊端,突出表现在:
(一)管理责任、措施不到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重点单位实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以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负责的主体意识有所增强,但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还没有上升到足够的高度,多数单位仍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等日常消防管理当作是消防部门的事;一些单位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对火灾风险和严峻性认识不足,违章操作、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现象屡禁不止,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拖则拖,甚至久拖不改;还有一些单位没有真正建立起消防安全组织,没有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程序、内容、职责和奖惩措施导致消防工作职责不明,消防安全管理无法落到实处,单位安全自查、责任自负、隐患自除的消防工作局面没有形成。
此外,据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检统计数据,目前我国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平均不到60%,一些省份甚至不到40%,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绝不能归咎于设施本身,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问题,根本的原因就是管理跟不上,管理措施不落实,单位配置了消防设施后常常束之高阁,缺乏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此外,单位内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消防器材配备维护不到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到位等问题也十分突出,这些经常性管理措施的缺失,无形中滋生和助长了火灾隐患的形成。
(二)管理人员素质低。这一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责任心不强。在实际工作中,防火巡查工作是否落实,往往取决于管理者和巡查人员的责任心,不按规定巡查或在巡查内容和频次上打折扣的问题屡见不鲜,对消防安全的全时段管理成了空话。另一方面是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不高。多数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不精通消防安全专业知识,还有一部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由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或保安员兼任,消防知识知之甚少,防火检查中发现、整改不了火灾隐患,遇有火情束手无策,不能有效地组织扑灭火灾、疏散人员。
(三)专业管理人才不足。作为专业监管部门的消防机构,长期以来深受警力不足的困扰和制约。据统计,全国消防部队编制17万余人,仅占全国人口的万分之1.2,其中从事消防监督管理的人员2.6万人,负责一线监督检查、日常消防管理的不足1.1万人,以如此少的专业监管力量去承担繁重艰巨的消防安全监管任务,其效果可想而知。近年来,消防部门持续不断的排查整治,几乎将这些警力用到了极限。与此同时,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主体的社会单位,也面临高素质消防管理人才普遍缺乏的困境,目前社会消防教育培训体系尚不健全,具备一定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的消防从业人员不足,社会单位中“消防明白人”为数尚少,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消防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探索应用物联网技术,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物联网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的第三次浪潮,进一步实现了对物理世界的智能化决策和反馈控制,已经在智能交通、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多个领域应用。近几年来,消防部门显然也已充分认识到了物联网技术在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应用物联网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于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解决影响和制约消防工作“瓶颈”问题的实际价值。结合已有实践,探索物联网技术应用于消防安全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着眼于解决警力不足、效率不高问题,变日常管理为宏观管理。由于认识问题和固有工作模式影响,现阶段我国消防安全管理仍然没有摆脱消防部门大包大揽、家长式、保姆式的管理方式。社会消防安全工作仍在靠消防部门一遍又一遍地毯式、无缝隙排查整治来推动,许多本应由单位开展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等日常消防安全工作,转移到消防部门身上,使得消防部门由宏观管理者变成了日常管理者。这种管理定位的偏差,直接制约消防管理效率和质量的提升,消防部门本已捉襟见肘的警力远远不能适应这种日常管理的需要。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平均每名监督人员就要负责监管60个之多,任务异常艰巨。
探索应用物联网技术,应确保借助技防管理手段,促进消防部门的角色回归到宏观管理的道路上来。通过将单位的消防安全信息、设施故障、火灾隐患动态等通过物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实时接受、传输、处理,力求实现三大转变:资源节约化,效率最大化,管理宏观化。
(二)着眼于解决消防设施完好率不高问题,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消防管理,重点要在解决消防设施完好率低这一问题上实现创新和突破。消防设施是防控火灾的关键环节,但消防设施完好率低,一直以来都是消防管理的难点问题,消防部门反复呼吁、多次整治,但这种运动式、突击式的整治管理,与消防设施随时可变的状态不相适应,社会单位又受自身管理意识和能力的局限,不能主动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设施故障,往往处于被动管理状态,导致各种排查整治收效甚微。
借助物联网技术,将可以对建筑物内的消防喷淋、消防泵、防火门等消防设施的全时段全动态监控,便于社会单位随时了解自己单位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时维修和改进,确保消防设施保持完好状态。物联网也将成为一种无形的“推力”,促使单位认真核查、重复排查,提高管理频次、效率,有效解决单位消防管理不到位、人员责任心不强的问题。运用物联网技术不仅在效率、可靠性和精准度上均高于自己逐个建筑、逐个部位、逐个项目、逐个设施去排查的效果,而且有利于变以往突击、运动式的管理为常态化的管控,真正通过对信息数据的分析研判,确定消防设施管控的重点单位和重点方向,督促单位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工作。
(三)着眼于解决动态隐患难监管问题,变有限管理为精细管理。受人员、时间、精力等各种因素影响,现阶段消防管理方式很难实现对消防安全的全方位、全时段、全角度、无缝隙管理,因而这种管理是有限的。而火灾隐患是动态的、不确定的,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产生,这就形成了矛盾,产生了失控漏管问题。近两年来,有关法律法规加大了对社会单位消防检查和消防巡查的力度,消防安全检查内容更加全面和细化,检查频次增加,但消防检查具有时段性,即使是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危险性大的单位防火巡查频次最多也是两小时一次,有时由于巡查制度不落实、巡查人员不负责等还会导致出现“空档”。所以将物联网应用于消防安全管理,必须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切实实行24小时无缝隙、全时段监管,填补这一管理上的漏洞。此外,物联网技术不仅可以对消防设施进行实时监控,而且可以通过RFID电子标签、GPS定位装置、视频采集设备等,实现对巡查人员、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的实时监控和了解掌握;还可以对,如供水系统的压力、速度、流量等参数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状态等非报警类数据进行采集,因此在实践运用中,要对其功能做全面的挖掘利用,以实现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的全面管理。
三、健全完善保障支撑,保证物联网应用健康有序
作为一项新的信息技术,物联网虽然已在相关领域得到了应用,但其应用范围和深度广度还很有限。既然将物联网引入消防安全管理是必然趋势,那么,就有必要切实从宣传引导、政策保障、规范操作和健全制度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于消防安全管理实践。
(一)加强思想宣传引导。各级消防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对社会单位的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单位对于物联网技术的认识,使他们切实认识到想要让消防安全产生经济效益,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就必须由“依靠人力型”向“科技支撑型”转变;认识到物联网技术在消防设施实时监控、火灾防范预警、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应用价值;认识到消防物联网实施监控比消防年度监测更客观、更可学、更全面、更及时、费用更低,能够极大地节约人力和财力。
(二)发挥导向推动作用。公安部制订《城市社会公共安全物联网应用示范工作方案》,推出了物联网技术在公共安全领域应用的发展路线图,但是物联网应用于消防管理方面的体系框架和发展路线目前还不够明晰,公安部和部消防局应充分发挥导向推动作用,出台具体的应用示范方案和操作细则,出台鼓励、扶持和促进消防物联网发展的指导意见,并注意树立一批典型和示范,为物联网技术应用于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政策引导和方向。
(三)加快法规标准制订。物联网消防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各地试点工作不断推进,推广应用将会越来越广泛,参与物联网消防技术服务的企业研发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根据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消防部门应在法规标准和顶层设计上予以规范,对消防物联网服务企业的资质、技术能力、信息反馈处理能力提出明确的要求,并以相关规章和技术标准的形式确定下来,将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企业向社会公布,这样做,能够规范物联网技术服务企业的行为,确保管理质量,畅通物联网技术服务企业和社会单位这两个供求主体间的信息沟通渠道,有利于社会单位选择技术水平高、管理服务好、质量信誉强的技术团队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