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城市建筑中的设计与应用
丁新明 13720026347
dxm3632@sina.com
摘要:目前国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基本上以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主。其安装形式主要为集散控制方式。这种系统一般都自成体系,自我封闭,不能实现系统间的资源和服务共享,只能够在建筑物内部值班室反应,发生火灾时,只能够由消防值班人员采用电话报警的方式,系统自身不能自动向城市“119”火警受理中心报告,不能反映具体起火部位、火势大小等现场情况。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就是通过现代通讯网络将各建筑物内独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并综合运用地理信息系统、数字视频监控等信息技术,VOIP智能电话系统,在监控中心内对所有联网建筑物的火灾报警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消防设施进行集中管理的消防信息化应用系统。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中许多建筑的功能已由单元化向多元化发展,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日趋完善。近年来,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高级写字楼、等建筑物内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核心的自动消防设施,对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扑灭火灾起着重要作用,有效地减小了火灾损失。与此同时,由于日常管理和认识上的不足,许多建筑消防设施常带病运行,使得建筑物的安全系数大大减小;有些人员消防意识淡薄,不服从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消防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少、管辖面积大,往往为检查工作忙于奔命,同时往往发生火灾后报警不及时、迟报、瞒报、不报的情况,公安消防部门无法了解和掌握每栋建筑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因此,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监控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运行和维护状况已迫在媚捷。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产生,改变了以往仅仅依靠人工报警的局面,给人工报警作了一个极为科学、有利的补充。而它的特点就是能够将联网单位的报警信息具体到每一个探测点或动作点上,并得以在城市联网监控中心进行显示。这就使得报警信息的详细程度,达到了一个新的层次。该系统也从根本上解决了发生火灾后人为的报警不及时,迟报、瞒报、不报的情况,大大的加快了报警速度和对着火点的准确判断。
国内外多起重特大火灾案例分析表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存在以下问题:
1、自动报警系统年检失修。有的社会单位不能坚持年检,有的测试方法不规范,测试结果缺乏可靠性(此类事件检测维保单位应负主要责任),还有部分社会单位对法定年检敷衍了事。
2、火灾探测器(探头)超期服役,国产探头寿命一般在三万小时左右,(三年半),世界名牌火灾探测器的使用寿命最高可达六万小时(七年)。但现在有的建筑报警系统已经十几年,对探头仍不更换、不维修、不清洗,探测器的灵敏度根本满足不了工作需要,所得到的火灾信息也不可能准确,这就可能贻误报警时机,造成灾难,这种情况属于重大火灾隐患。
3、消防产品厂商众多,质量参差不齐,使用中误报率、故障率较高;
4、系统处警不及时,迟报、漏报现象多,错失灭火良机;
5、有的社会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松懈,平时对自动报警系统疏于维护,出现问题不能及时维修,带病运行;
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违章操作或无证上岗。有的社会单位消防控制室平时值班人员不足,往往一人一天,超过12小时的值班;不足两人在岗。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7、自动报警系统没建立完整的操作规程,并且不按照操作规程去运行,有的社会单位消防控制室未保证24小时监控,甚至上班开机,下班关机。
另外,多年来我国公安消防119指挥调度中心仍采用单一人工接警方式,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报警、接警、处警过程的中间传递、转接环节过多,响应时间过长;
2、119电话报警系统网络隶属于公共电话网(PSTN),虽有开放实用,但不能提供专用报警网所需的专用、简捷、可靠等特点,同时不能有效避免网络堵塞、骚扰虚警等问题;
3、 119电话报警系统不能有效抗拒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的影响。
如何对城市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和自动报警,确保这些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有效作用,提高公安消防部门监管与灭火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已成为消防建设亟需解决的课题。为此,近年来国家和一些地方都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法律法规,为实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管理系统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公安部沈阳消防科研所、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等研究机构已研发出相应的系统设备,并在杭州、西安、珠海、佛山、石河子、重庆、承德、成都、绵阳、深圳、等几十个城市建立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管理系统。
“以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消防工作的原则,如果防火工作做好了,就可能没有损失或将危险消灭在萌芽阶段,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从而避免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现阶段,消防重点单位分布的广泛性与消防执法监督人员的不足始终是一个难题。而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就解决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与消防119指挥调度中心之间的直接联系,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管理运营中心就可以常年实时监控城市中所有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运行状况及人员值班情况,从而在整体上提高了城市的消防管理水平,强化社会重点单位人员的消防意识。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不仅仅是将接收到的真实火警信息传给119指挥调度中心,同样重要的是,还要将平时收到的各类监控信息上报给消防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这些部门利用收到的各类报警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后,实现对这些社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治理。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对联网用户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物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进行接收、处理和管理,向消防119指挥调度中心或其他接处警中心发送经确认的火灾报警信息,为公安消防部门和社会联网用户提供信息查询及消防安全管理功能。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由社会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户消防信息传输网关ASE(Alarm Signaling Equipment)、报警传输网络、报警受理系统、119处理终端构成。
1、对各个社会消防联网单位消防设施进行实时监控,最大限度缩短报警时间、报警过程,争取短时间迅速出警灭火。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一旦有火情,还没等人察觉,消防指挥调度中心就已收到报警信息,清楚显示着火用户单位地理位置、楼层、精确到房间的位置,并迅速出警灭火。”这就是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功用。
2、提供详细确认火警单位信息、GIS地图、周边情况、楼层平面图等各类信息,直观形象地描述建筑物内部的结构和环境布置;使得消防部门在灭火扑救前获得真实有效的信息帮助,从而制定相应准确的灭火方案,也可以即时定位到报警联网单位预先制定的消防预案,提高灭火成功率。
3、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是推进消防监督执法改革,强化消防管理部门对各消防单位安全管理的监督能力,对于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和维护消防自动报警设备的社会单位,及时要求其做出相应整改;可以统计各消防自动报警设备厂家产品的误报率、故障率,确切掌握该厂家的设备在本地区的使用情况和各类技术数据;可以实时了解联网单位消防值班人员的在岗情况,可以帮助消防管理部门进行上述各类数据的统计、生成报表。
4、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控社会单位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等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和人员值班情况,一方面可以对联网单位起警示作用,使联网单位不敢随意关闭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营率;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巡检及时发现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提醒社会用户单位进行维修更换,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同时,社会单位可以通过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时掌握本单位内部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故障、问题,积极整改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高社会单位预防火灾、抗御火灾的能力。
5、提升城市及行业综合防灾能力,提升整个城市的安全意识和形象,构筑现代化城市及企业级消防监控网络。从分散式管理到集中多层式管理、从非专业化维护到专业化维护,同时消防管理部门通过对系统提供的报表分析评估,能够掌握各消防厂家的产品质量,从根本上杜绝伪劣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并能掌握各厂商的服务质量。
6、联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针对各联网用户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和消防建筑设施维护保养信息,依托平台建立消防档案、灭火预案、隐患登记整改等消防信息管理功能。
消防管理部门可以实时获得所管辖区的监控中心状况,获得各类辖区内关于消防警情、联网单位消防设备、消防安全管理状况的相关资料,以及各种需要统计汇总的报表和报告。
1、各级消防管理部门和监控中心,可以直接查询所管辖区的每个联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实时查询受控社会单位各个消防设施的当前状态、故障信息、维保状况等,可以直接查询监督联网用户的消防值班状态、巡岗等信息;
2、各级消防管理机关可以通过系统向联网用户发布各类整改要求和指示,查询消防责任落实情况,发布相关公告和通知,监督各类消防事务的执行;
3、消防管理机关人员可以直接通过各种网络通信工具和各联网单位进行联系,发出监督指令或者指示,只要在有互联网接入的地方,都可以实现移动管理和获取实事信息。
通过现代通讯网络,快速、准确地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警信号在最快时间内传送至相关责任人的通讯设备:
1、一旦发生火警,经确认后,监控中心系统自动利用现代通讯网络,通过电话、邮件、视频、手机短信等多种通讯工具,建立全面、实时的通信平台,第一时间将警情通知各方人员,便于警情处置的多方沟通。所有人的通讯资料系统自动维护,可以为社会单位的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员,上级领导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合作单位,在必要时,随时随地找到相关的人员;
2、在统一通信平台上,可以实现确认火警、巡岗、上班下班、实时视频通信等信息统计功能,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整个监控体系的信息流动效率,实现完善的跟踪通讯,建立了全面的不可抵赖机制;社会单位的负责人也可以及时地了解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以及人员值班情况,也会驱动社会单位人员及时了解该单位的运行情况,重视消防工作,防范于未然。
1、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网络系统的实施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目前仅珠海、重庆等为数很少几个城市以地方性法规或政府文件的形式涉及此系统的贯彻实施;
2、缺乏全国统一的火灾自动报警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通信方式及火警传输设备的标准来规范消防报警监控联网技术工作,目前执行的仅有企业标准;
3、由于该系统是有偿安装、有偿使用、有偿报务,加重了社会联网单位的经济负担,实现起来较为困难,而且部分地方运营商收费不合理,造成社会单位的抵触心理;
4、目前国内生产火灾报警系统设备的厂商众多,而这些设备本身大多不具备联网通信功能,因而社会联网单位在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网络系统时需额外增配模块设备,使其安装、布线、调试等程序繁琐复杂。一种嵌入式模块化设计的监控终端产品作为系统监控网络新技术,极具应用前景。
以现代通信和网络传输技术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可以确保建筑物内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和消防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其应有作用,通过传输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设备运行数据和报警信息,为消防监管和灭火救援部门提供强有力支持,实现缩短报警时间,准确迅速扑救火灾,简化报警环节提高整体防灾减灾技术水平。极大地提高了监管水平和报警效率以及快速、准确扑救火灾的能力。该技术应是火灾自动报警监管网络技术发展的主导方向,其应用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