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记者余桂华
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范围为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危险性大、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纳入整治范围。
整治重点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建筑使用功能、建筑消防设施、防火分隔设施、消防安全管理以及灭火救援条件。
9月底前,中心城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要全部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使用燃气的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消防设施运行状况。
对经过专家评审并投入使用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逐条梳理其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要集中约谈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
各设区市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
据了解,此次整治由省安委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协调,省公安消防总队具体承担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各设区市政府是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
排查整治阶段从7月31日至10月15日,主要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各设区市、县(区)开展互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排查整治期间,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10月16日至10月31日。省、市安委会将成立检查组,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检查验收情况纳入市、县两级政府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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