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我市大型商场超市火灾防控能力,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和市安委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三亚商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大型商场超市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措施,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18年8月—10月。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大型商场超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冼国剑市商务会展局局长
副组长:孙器东市商务会展局副局长
杨春玲市商务会展局副局长
傅琼市商务会展局副调研员
田东升市商务会展局副调研员
成员:袁君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睿局办公室主任
吉才冠市场秩序科科长
陈运琼服务业发展科科长
吴白沫招商科科长
黄才市场体系建设科科长
苑铮会展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体系建设科,办公室主任由孙器东副局长兼任,联系电话:88279111,传真:88253798。
四、整治范围
全市2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场超市,具体为:三亚夏日百货广场、三亚国际购物中心、三亚市解放路步行街、三亚明珠实业有限公司、三亚一方百货广场、海棠湾国际免税城、三亚胜利购物广场、三亚金润阳光购物广场、三亚宝盛百货广场等。
五、整治重点
(一)建筑使用功能
1.大型商场超市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
2.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
3.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二)建筑消防设施
1.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过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
2.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三)防火分隔设施
1.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
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3.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四)消防安全管理
1.各大型商场超市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2.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是否逐层楼、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5.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
7.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8.电动车是否严格执行“六不准”,落实集中停放规范管理。
(五)灭火救援条件
1.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否有明显标识。
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4.微型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和有关规定,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六、整治措施
(一)严密防火分隔。防火分区不合理的应重新划定、设置。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应按规范要求采取分隔、封堵措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保证完整有效。管道井管道缝隙未进行防火封堵或封堵不严的,应使用不燃材料在各层进行封堵。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二)加强设施维护。大型商场超市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定期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电气系统进行保养和检测,每月对自动排烟窗联动开启功能进行全数测试,及时拆除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外墙障碍物,在灭火救援外窗设置明显标识。
(三)实施智能管控。大型商场超市应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使用燃气的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消防设施运行状况。
(四)压实主体责任。大型商场超市应成立由建筑主要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管理人,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专职负责消防安全。
(五)建强消防队伍。大型商场超市微型消防站应经过当地消防部门拉动测试,有条件的应建专职消防队,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建立与现役消防队联勤联动机制。
(六)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大型商场超市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强化监督执法。对经过专家评审并投入使用的大型商场超市,应逐条梳理其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八)实施综合治理。集中约谈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对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机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有关部门。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10日)
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1日至10月15日)。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大型商场超市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8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约谈曝光。对大型商场超市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在主流媒体曝光。三是实施重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大型商场超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于10月31日前报市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安委办)。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开展大型商场超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是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和市安委办有关工作部署,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重要举措。各大型商场超市要重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好,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研究本单位在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有重点、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大型商场超市、各科室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开展大型商场超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整治阶段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生产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构建长效机制。要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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