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州市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安吉县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规范》,该规范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安吉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从消防工作制度、消防安全检查、档案建设、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奖惩措施等方面就全面提升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细致规范。
《规范》明确,乡镇(街道)应当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和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消防工作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街道)应当设立防火安全领导机构或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不同季节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负责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公约、负责制定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开展村(社区)的消防安全检查或业务指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检查村(社区)和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出租房等场所每月不得少于总数的20%。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工作,深入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每季度至少1次;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全年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期。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做好防火墙工程“四个能力”建设,同时设立专(兼)职防火安全员。行政村(社区)应按照乡镇(街道)的统一部署,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安全检查、扑救火灾、火灾事故处理等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规范》要求,全县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本辖区内公民和各级组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和有关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组织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要对消防规划制定和落实情况、消防基础设施、义务消防队工作开展情况、企事业单位消防安等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每日应对村民住在区进行防火巡查,包括对室外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宣传标语等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居民家庭和出租房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情况及鳏、寡、孤、独人员是否登记造册等情况进行检查。
《规范》同时要求,乡镇(街道)要全面加强对出租房、“三合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配备消防器材、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全面规范消防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切实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与辖区各村(社区)、规模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村(社区)与驻村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规范》还强调,消防安全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实施,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对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该《规范》的出台,对加强全县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规范消防管理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提升全县防御火灾能力起到了积极的指导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