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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出台《珠海市消防条例》

发布时间:2017-09-15 16:50:01

酝酿、起草历时4年、经过多次反复修改的《珠海市消防条例》于2006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通过,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珠海市消防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珠海消防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珠海支队党委多年努力的结果。它的实施对于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对于依法规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对于依法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防止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于将消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随财政增长逐年增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珠海市消防条例》,营造一个浓厚的消防条例宣传舆论氛围,并以此为契机推进消防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珠海支队成立了以支队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珠海市消防条例>宣传方案》,并迅速采取七大举措,全力营造《珠海市消防条例》宣传的新格局。一是通过政府的力量组织召开《珠海市消防条例》新闻发布会,在《珠海特区报》全文刊登消防条例,为条例的颁布和宣传工作掀开了轰轰烈烈的序幕;二是通过新闻对条例进行了广泛的新闻报道。珠海电视台、珠海电台、《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南方都市报》等主流媒体对条例的出台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纷纷刊登报刊文章和拍摄电视新闻对条例出台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新闻氛围;三是在珠海电视台、珠海电台、《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开辟专栏,通过珠海电视台的《珠海110》、《走向法治》、《阳光政务》等专题栏目对制定条例的必要性、条例的依据和起草过程、新条例的亮点进行了系列的深度报道。同时在《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推出解读《珠海市消防条例》等系列文章,帮助珠海市民了解条例、学习条例;四是组织有关部门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五是大量印制了宣传彩页、海报、法规单行本通过学校、街道办、工商、工会、居(村)委会等机构和团体,把学习宣传《珠海市消防条例》活动延伸到每个街道、学校、居委会、村镇,延伸到每个工商企业、每家每户和每个社区成员;六是结合实际,采取简报、标语、板报等形式,运用生动的事例、案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珠海市消防条例》学习培训班,分层次组织学习辅导;七是在市区繁华路段设点咨询,在全市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活动。